"雷公"雷武泽索赔案追踪:一审获赔4元未支持精神损害 当事人正式提起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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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公”雷武泽。澎湃新闻记者 陈绪厚 资料图

8月27日,寻亲家长“雷公”雷武泽通过澎湃新闻透露,其与妻子针对人贩子王浩文、胡某雄提起的人格权纠纷诉讼,在一审判决后经过审慎考量,已正式决定提起上诉。

据澎湃新闻此前调查,因独特的立眉特征,雷武泽在寻亲群体中被亲切称为“雷公”。其幼子川川1998年4月出生,2001年不幸遭拐卖。历经22年寻亲之路,雷武泽于2023年6月成功找回儿子,案件主犯王浩文随之再度引发社会关注。

司法机关审理查明,2024年6月南充中院作出一审刑事判决:主犯王浩文因拐卖儿童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与前罪合并执行死刑;其前女友王某琼、妻子胡某雄分别获刑三年六个月及三年。2025年1月21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维持王浩文死刑判决,目前案件进入死刑复核程序。

2024年12月,雷武泽夫妇向户籍地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主张王浩文、胡某雄共同赔偿寻亲交通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各1元,合计6元,并要求二被告人公开忏悔道歉。该“1元索赔”诉求当时引发法学界对人格权司法救济的广泛讨论。

芙蓉区法院审理认为,原告主张的1元交通费及误工费系对民事权利的合法处分,判决支持王浩文赔偿雷武泽夫妇该两项费用共计4元。但法院未支持精神损害赔偿请求,同时未认定胡某雄构成共同侵权责任,对公开赔礼道歉诉求亦未予采纳。

雷武泽在接受采访时强调,一审判决存在三项关键争议:精神损害赔偿未获支持、胡某雄的侵权责任未被认定、公开道歉诉求未得到满足,这些均违背其提起诉讼的核心诉求。他表示将通过上诉程序继续维权。

这位坚持22年寻子的父亲特别指出:“本案绝非简单的经济索赔,而是通过司法裁判传递对拐卖儿童犯罪的零容忍态度。作为具有公益属性的典型案例,其对亲权保护、人格权救济的示范意义,远超4元赔偿金额本身,将为同类案件处理提供重要司法参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