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诱骗胁迫女友长期服用大剂量药物致伤残获刑九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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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外公布了8件伤害类案件技术性证据实质审查典型案例,其中一起男子刘某甲通过诱骗、胁迫手段让女友长期服用药物导致其受伤的案件,引发社会广泛关注。

据悉,刘某甲与女友刘某乙均为2001年出生,二人皆无固定工作。在2020年9月至2021年3月期间,刘某甲为达到长期控制刘某乙的目的,在明知长期超剂量服用激素类药物会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的情况下,购买了多瓶地塞米松,谎称是保健品诱骗女友服用。

当刘某乙因服药身体出现异常状况后,刘某甲又编造各种谎言胁迫其继续大剂量服用。在此期间,他还对刘某乙实施殴打行为,并阻止其前往医院就医,最终导致刘某乙身体遭受严重损伤。2021年8月,刘某乙被诊断为"双侧药物性股骨头坏死",并接受了手术治疗。

经专业鉴定,刘某乙服用"地塞米松"与股骨头坏死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构成重伤二级;因服用"地塞米松"导致双侧股骨头坏死,经过左髋关节置换术治疗后,构成九级伤残,同时伴有长期骨质疏松等症状,且因病引发精神重度焦虑、抑郁,曾多次产生自杀行为。

2023年5月25日,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以刘某甲涉嫌故意伤害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3日,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对刘某甲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检察机关认为该量刑不当,依法提出抗诉。2024年11月11日,福建省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改判刘某甲有期徒刑九年。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刘某甲辩称自己并不知晓药物存在副作用,否认具有主观伤害故意。检察机关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收集短信、微信记录、上网浏览记录等相关证据,查明刘某甲预谋实施犯罪的过程长达一年多;另一方面引导公安机关调取完整的购药记录、支付记录、就医诊断证明等材料,准确认定被害人的服药剂量,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重新鉴定,证实了过量服药与被害人伤情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最高检普通犯罪检察厅负责人指出,伤害类案件中的技术性证据往往涉及多个领域和学科的专业知识,存在一定的专业壁垒。检察官在审查过程中,要注重与检察技术人员协同履职,充分发挥检察技术人员的专业优势,从而破解专业难题。通过对技术性证据进行实质审查,推动案件事实查清、依法追责、精准量刑,协同提升审查工作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切实做到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有效提升司法公信力。

来源 | 最高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