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22日晚间,山东某餐馆内发生一起冲突事件。两名醉酒男子进店后,其中刘某因用桌角起啤酒瓶盖遭店主张小花(化名)劝阻并提供开瓶器,随即情绪失控将酒瓶砸向地面。
张小花试图报警时,刘某突然动手袭击,导致其撞向邻桌。情急之下,张小花随手拿起桌上啤酒瓶投掷,随后被刘某按倒在地扭打,整个过程不足1分钟,期间其5岁儿子目睹全程。冲突造成店内设施损坏,刘某面部受伤出血,张小花身体多处擦伤,后由顾客协助报警。
公安机关经调查认定,刘某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被处以行政拘留6日。但同时认定张小花用啤酒瓶造成刘某轻微伤,构成殴打他人违法行为,对其作出行政拘留5日、罚款200元的处罚决定。
推翻行政处罚认定
困难重重
张小花对处罚结果提出异议,认为系对方先动手。更令其困扰的是,刘某家属依据行政处罚决定书,以面部1厘米疤痕构成轻微伤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索赔4万元。张小花坚称无力赔偿,并对啤酒瓶是否直接击中刘某提出质疑。
2021年5月,张小花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处罚决定,历经一审、二审及再审申请均遭驳回,维权之路异常艰难。

从互殴到正当防卫
案件转折点出现在检察院监督阶段。检察官审查发现,冲突现场刘某将张小花压在暖气片附近,其面部伤痕存在撞击暖气片的可能性,该推测得到法医技术支持。

检察机关指出,在力量悬殊的不法侵害面前,不应苛求防卫人采取精准对等的反击措施。张小花在紧急状态下利用身边物品自卫,属于正当防卫范畴。

2024年4月,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判决认定,公安机关关于张小花用啤酒瓶致伤刘某的证据不足。法院明确冲突系刘某酒后寻衅滋事引发,张小花为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正当性,不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撤销原判决及行政处罚决定。
2025年6月27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通过《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首次在法律层面明确治安案件中防卫行为的合法性认定标准。该修订法案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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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增加了正当防卫条款,有什么样的积极意义呢?
回答:正当防卫制度根植于我国刑法与民法典的立法精神。刑法第二十条已明确针对犯罪行为的防卫规定,民法典亦确立防卫行为免责及鼓励见义勇为的原则。此前治安执法领域因缺乏明确规定,实践中常将防卫行为误判为互殴,导致受害者权益难以保障。此次修法直面公众关切,通过在治安管理领域确立防卫合法性,完善了从刑事到行政再到民事的法律保护体系,充分彰显"法不能向不法让步"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