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锅边糊店添加400粒复方甘草片成"上瘾秘方" 触碰多重法律红线

小编 28 0

锅边糊作为福建省经典传统小吃,在闽东与闽南地区的早餐市场占据重要地位,是深受大众喜爱的特色美食。然而近日,漳州市一家生意火爆的锅边糊店铺被曝出长期在食品中非法添加处方药,相关案件已入选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首批"守护消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今年5月,漳州市市场监管部门联合公安机关对该店铺开展突击执法检查,经专业机构检测发现,店内送检的卤水、卤大肠、卤壳肉等5份食品样品均检出吗啡、可待因、蒂巴因等麻醉类成分。深入调查证实,这些非法添加物来源于店主陈某顺违规使用的处方药复方甘草片。

据查,犯罪嫌疑人陈某顺为提升卤味风味、增加顾客粘性,将复方甘草片研磨后作为"秘制配方"添加到猪大肠、猪壳肉等卤制食材中,再将这些含有麻醉成分的卤味作为配料加入锅边糊对外销售。截至案发,该店铺非法经营额已累计达100余万元,非法使用复方甘草片数量高达400粒。

今年6月,漳州市市场监管局完成案件行政调查后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目前涉案人员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在食品中添加处方药究竟违反哪些法律规定?消费者应如何识别防范此类问题食品?福州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陈俊秀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了解读。

1. 在食品中添加复方甘草片并销售是否构成犯罪?百万元销售额有何法律意义?

陈俊秀:该案中店主将复方甘草片掺入食品销售的行为,已构成《刑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的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

尽管复方甘草片属于合法药品,但其含有的吗啡、可待因等成分已被列入国家《麻醉药品品种目录》,长期食用会引发药物依赖性并损害人体机能。根据"两高"关于危害食品安全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释第九条,此类物质属于"法律禁止在食品中添加的有毒、有害非食品原料",符合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作为处方药,复方甘草片包装明确标注"凭处方销售使用",足以证明经营者明知其特殊属性。若调查证实存在通过非正常渠道购药或刻意规避监管等行为,将进一步印证其犯罪故意。

犯罪数额是衡量危害程度的重要指标。司法解释第八条明确规定,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金额达50万元以上即构成"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本案100余万元的销售金额已远超法定标准,司法机关将依法适用升格法定刑,对犯罪分子予以严惩。

2. 药店若违规向食品经营者销售复方甘草片,是否需承担刑事责任?

陈俊秀:药品经营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处方药管理制度。依据《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第七十二条,药店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的,将面临5000元至2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具体金额根据危害后果确定。

刑事责任方面,需依据共同犯罪理论判断是否构成共犯。如果药店明知购买者将药品用于食品生产仍执意销售,可能构成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的帮助犯。司法实践中通常通过采购数量异常、交易频率过高、支付方式特殊等情形综合认定"明知"。

若仅因疏忽大意未履行处方审核义务,则主要承担行政责任,一般不构成刑事共犯。

3. 国家如何打击食品安全犯罪?消费者应如何防范"问题食品"?

陈俊秀:近年来食品安全领域非法添加问题频发,如部分粽子生产者违法添加硼砂以改善口感,过量摄入会导致多器官中毒。

对此类犯罪,我国始终坚持"零容忍"立场,构建了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并重、从业禁止与信用惩戒结合的立体治理体系。通过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实施行业黑名单制度等长效机制,从源头防范违法行为,全力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消费者应选择正规渠道购买食品,对外观异常、风味夸张或价格显著偏低的产品保持警惕,坚决抵制无厂名、无日期、无合格证明的"三无"食品。

公众投诉举报形成的社会监督网络,能够有效弥补监管漏洞,是构建"企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协同治理格局的重要力量。消费者发现可疑食品应及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共同守护"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