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表决通过 我国确立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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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新华社受权发布消息,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正式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这部法律将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入法治化、规范化发展新阶段。

该法律共设7章65条,系统构建了总则、社会层面普法、国家工作人员学法、青少年法治启蒙、实施保障与监督、法律责任及附则等完整框架。其中明确规定,我国将全面推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机制,把法治素养培育全面融入国民教育体系、干部教育培训体系和社会教育服务体系。

作为落实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战略的重要立法举措,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23年将法治宣传教育法制定工作列入一类立法规划项目,2024年纳入年度立法工作重点。2024年12月21日,法律草案首次提交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

全国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晓超在草案说明中指出,我国自1985年起已连续实施8个五年普法规划,全国人大常委会先后作出8次相关决议,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普法工作模式。目前全国多数省级行政区已出台地方性普法法规或政府规章,为国家立法奠定坚实实践基础。将四十年普法经验上升为国家法律,有助于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

2025年6月召开的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法律草案进行二审,重点强化了青少年法治教育的系统性设计。二审稿明确要求建立国家、社会、学校、家庭协同育人机制,根据青少年认知规律和成长需求开展精准普法,新增"培育青少年守法意识、规则意识、诚信意识及违法犯罪防范能力"等内容,并特别强调"未成年人监护人应当提升法治教育能力"。

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发言人黄海华在例行记者会上透露,法治宣传教育法草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进行三审。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表决通过 我国确立公民终身法治教育体系

根据各方意见反馈,草案三审稿主要完善三方面内容:一是优化法治宣传教育内容体系;二是增设"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等基本法治观念"的倡导性条款;三是整合监察、司法机关开展普法工作的职责规定。

《法治日报》报道显示,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分组审议中普遍认为,草案三审稿结构科学、内容充实,具备较强的实践指导价值,已达到立法成熟度要求。同时部分委员就条文细节提出建设性意见。

于伟国委员建议,在第三十四条"国家工作人员录用考试应包含法律知识"条款后,补充"录用后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法治教育培训"的内容。针对第三十七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纳入年度述职"的规定,吴杰明委员提出应增加"与考核"内容,建议修改为"列入年度述职与考核内容",以强化监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