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签署国家主席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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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五十一号至第五十七号共七项主席令,公布多项重要法律及人事任免事项。

第五十一号主席令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原子能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该法律自2026年1月15日起正式施行。

第五十二号主席令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5年11月1日起开始施行。

第五十三号主席令明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公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并公布,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四号主席令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修订通过,现予以公布,修订后的法律自2026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五号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法治宣传教育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自2025年11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六号主席令宣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决定》经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通过并公布,自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五十七号主席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9月12日的决定发布人事任免:

免去潘岳担任的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陈瑞峰为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