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组委会于9月13日正式发布《关于撤销李靖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的公告》。公告指出,近期组委会收到针对本届金像奖获奖者李靖部分参评作品涉嫌抄袭的实名举报后,立即启动核查程序,组织摄影领域专家开展独立鉴定。经权威比对确认,其参展作品与其他摄影师的原创作品存在实质性雷同,构成模仿抄袭行为。依据《辽宁摄影金像奖章程》相关规定,组委会研究决定:撤销李靖第八届辽宁摄影金像奖获奖资格,收回已颁发的荣誉证书及奖杯,并终身禁止其参与辽宁省摄影家协会主办的各类评选展览活动。组委会同时重申,始终秉持公平公正原则,欢迎社会各界持续监督各类赛事活动,对违规行为将坚持"零容忍"态度,一经查实必依法依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