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渑池县一名15岁初中生张某,长期在周末凌晨趁父亲熟睡之际,偷拿家长手机登录网络游戏。经调查,该未成年人在短时间内分99次累计充值1.8万元,资金主要用于购买游戏内虚拟皮肤、稀有坐骑及高级装备。其父通过微信账单发现异常消费后,多次与游戏运营商客服协商退款未果,遂向渑池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全额返还充值款项。
原告在庭审中指出,未成年人张某在未经监护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使用父亲身份信息注册游戏账号并完成支付操作。家长在发现1.8万元异常流水后,已通过电话及微信渠道向运营公司提出退款申请,但遭到对方明确拒绝。
本案开庭审理期间,涉案游戏运营商某网络公司无正当理由缺席庭审,未提交书面答辩意见。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作为游戏运营主体,未能在技术层面建立有效防沉迷机制,对未成年人冒用成年人身份充值的行为缺乏必要监管措施,存在明显管理漏洞。同时,原告作为监护人,未妥善保管支付账户信息,对未成年人手机使用监管存在疏忽。综合双方过错比例,法院最终判决游戏公司返还1.2万余元充值款,同时明确平台有权收回张某通过涉案充值获得的全部游戏权益。
承办法官特别强调,未成年人游戏充值退款纠纷需结合具体案情判定。根据《民法典》规定,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实施的充值行为一律无效;8-18周岁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行的大额消费,若超出其认知能力需经监护人追认。司法实践中,法院会重点审查游戏账号注册信息、充值时段与未成年人活动规律的关联性、消费金额合理性等要素。在此提醒监护人应加强支付安全管理,设置多重密码保护,同时履行好未成年人网络行为的监护职责,避免因监管缺位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原标题:偷用手机充值游戏 家长有错难退全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