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相关部门正式宣布对纯电动乘用车推行出口许可证管理制度,以规范市场秩序。
为支持新能源汽车贸易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的具体条款,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及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决定,对纯电动乘用车实施出口许可证监管。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商品名称为仅配备驱动电动机且具有车辆识别代码(VIN码)的其他载人机动车(参考海关编码8703801090)实行出口许可证管理。
二、企业申报出口资质的条件、管理流程、申请程序以及出口许可证的核发事宜,均按照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海关总署、原质检总局和原国家认监委联合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汽车和摩托车产品出口秩序的通知》(商产发〔2012〕318号)规定执行。海关对纯电动乘用车的出口检验将以现行有效的必须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为依据。
三、本项政策自2026年1月1日起正式生效。
商务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海关总署
市场监管总局
2025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