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落户政策迎来重大变革:租房满半年即可申请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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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正式颁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优化落户条件的通知,该政策旨在降低落户门槛,吸引更多人才。

根据新规,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完成住房租赁备案并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同时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达到3个月且当前在保状态的人员,具备在居住所在地申请落户的资格。

对于在集美区、海沧区、同安区、翔安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半年且申请时处于在保状态,并在本市居住登记满半年的居民,允许在就业所在区域提交落户申请。

在思明区、湖里区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2年且申请时在保,同时在这两个区域完成住房租赁备案并居住登记满2年的个人,可以在就业地申请落户。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需按照就业单位集体户、就业地社区公共户、居住地社区公共户的先后顺序办理落户,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一并随迁。本通知自202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为5年。以往厦门市相关规定若与本通知存在冲突,以本通知为准。

这一政策调整意味着,居民只需满足社保缴纳要求,无需购买房产,通过租房即可在厦门实现落户,大大简化了流程。

回顾2024年10月1日,厦门曾对房产落户政策进行过调整,要求申请人在厦门市行政区域内持有合法住宅房产并取得不动产权证书,且申请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的房产份额合计超过50%,方可申请户口迁入。

厦门市政府最新数据显示,2024年末全市常住人口达到535万人,较上年增长0.43%,人口增速位列福建省第一。通过积极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厦门常住人口城镇化率高达91.01%,居全省首位。同时,户籍人口持续增加,年末全市户籍人口为309.03万人,比上一年增加近7万人,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为8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