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谈评论员 王炳坤 张博群
"不仅严禁触碰禁区红线,即便打'擦边球'也绝不允许""以往模糊不清的开支项目如今有了明确规范"……自新修订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施行以来,全国各级党政机关强化过紧日子意识,细化落实举措,呈现出求真务实、勤俭节约的新风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后,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中央、国务院制定颁布《条例》,逐步构建起以《条例》为核心,各类专项配套制度为支撑的反浪费制度体系,有力遏制了公共资金违规使用和公共资源闲置浪费现象。
"严防重大决策失误导致严重浪费""优化政府投资方向与结构,实施全生命周期管理""健全'半拉子工程'及已建未用项目科学处置机制""加强党政机关预算执行、决算及财政收支审计监督"……从《条例》修订内容可见,过紧日子并非简单压缩开支,更不是让党政机关成为"守财奴",而是对治理能力的全面检验。
践行过紧日子需提高政治站位,严守党纪法规,杜绝变通走样,防止不良作风反弹回潮。
延安时期"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精神,新中国成立初期"勒紧裤带搞建设"的决心,脱贫攻坚阶段"扶贫资金用在刀刃上"的要求,无不彰显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这一中华民族优良传统和党的传家宝。无论国家发展到何种水平,人民生活改善到什么程度,这一思想根基绝不能动摇。
然而在政策执行中,部分干部存在"过段时间就能松口气"的短视心态,思想懈怠导致节俭措施时断时续。将过紧日子视为"一阵风",本质上是政治站位不高、大局意识薄弱的表现,易引发有规不依、选择性执行等问题,削弱制度落地成效。
更有甚者出现"明减暗增""虚晃一枪"等违规行为:有的将一般性支出转移至项目经费"暗度陈仓";有的以"保运转"名义保留非必要开支;有的在"三公"经费缩减上玩弄数字游戏。这些行为严重违反党纪法规,损害政府公信力和制度严肃性。
中央办公厅法规局在解读《条例》时强调,必须将学习贯彻《条例》与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作风建设重要论述相结合,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相贯通,切实增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地方实践中,辽宁、江西等地由省委省政府牵头,出台硬核举措高位推动。如辽宁省强化源头管控,严格因公出国(境)、编外人员、政府投资项目等审批管理,建立"一般性支出项目清单",从严管控"三公"经费,将过紧日子要求深度融入预算编制。各地通过制度刚性约束,坚决铲除铺张浪费的作风顽疾,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过紧日子要坚持问题导向,勇于改革创新,将其转化为深化改革的"窗口期"和"催化剂"。
行政成本过高、资源配置低效、形式主义浪费等问题,在财政宽松时期易被掩盖。当前部分县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一些产生于财政高速增长期的支出项目效益低下,未能随财政状况变化及时调整。
中部某县摸底显示,辖区内部分拆迁安置小区物业费长期由财政承担,年支出超千万元,某镇政府甚至因拖欠物业费被物业公司起诉。这正是财政社会保障兜底职能泛化、支出项目未能动态调整的典型案例。
个别地方陷入"越紧越保守"的恶性循环,根源在于缺乏改革魄力与创新活力。过紧日子绝非被动节流,而应开源节流并举,通过改革破解财力约束,优化资源配置。
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创新盘活闲置资产,累计释放5亿元可支配财力;广东东莞推进"工改工"项目,改造低效厂房提升亩均税收……这些实践表明,过好紧日子既要"用财有效",更要"生财有道""理财有方"。需健全财政承受能力评估机制,延伸预算管理链条,盘活闲置资产,引导社会资本投向高质量发展重点领域。
提升执行效能,克服本领恐慌,分清轻重缓急,确保过紧日子的好举措落地生根。
同样落实过紧日子要求,有的地方束手束脚引发不满,有的地方却有声有色成效显著,关键在于是否掌握科学方法。
辽宁省鞍山市岫岩满族自治县创新实施"四精工作法":精准谋划改革路径、精算财政资金、精减编外人员、精细推进市场化改革。以环卫服务为例,通过公开招标实现服务面积从160万平方米增至320万平方米,费用却从3100万元降至2292万元。
值得警惕的是,面对经费缩减与任务加重的双重压力,少数干部滋生"多干多错、少干少错"的消极心态,导致该推进的项目停滞、该解决的问题拖延,美其名曰"节约开支"。还有部门以"紧日子"为由,对干部职工和下级单位搞"一刀切"限制。

过紧日子绝非放弃民生保障、放缓发展脚步的借口,而是有保有压的科学权衡。这要求在干部待遇保障、民生领域投入、战略产业项目等关键领域必须坚守底线,在发展紧要处和民生急需上集中资源倾斜,实现"过紧日子"与"办好实事"的良性互动。
这场对党政机关治理能力的系统考验,检验的是初心使命,锤炼的是责任担当。唯有坚守"紧"的定力,激活"紧"的动力,提升"紧"的效能,方能将紧日子打造成通向好日子的坚实阶梯。
来源:《半月谈》2025年第16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