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自然评审专家在评审过程中,开始注意,立项依据中的参考文献问题…国自然| 新坑?评审意见首次提到这个问题! 即是否引用了不恰当文献! 那么,论文发表后,遭遇了参考文献被撤稿,需要修改吗?还是会被期刊撤稿? 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部分作者认为,因为撤回是在他们的论文发表之后才发生的,将他们的工作定为有问题是不公平的。”Springer Nature在荷兰多德雷赫特的研究诚信团队成员Tamara Welschot指出,撤回的引用并不一定意味着论文有问题,不过它们确实是论文可能需要进一步审查的有用标志。 “在某些参考文献列表中,引用的文章已被撤回或撤销,这意味着这些论文可能是不可靠的。” “有的学者认为,主要还是要看撤回的引用的文献对论文的贡献度!是否影响论文的整体结果~” “有学者认为,需要修改…尤其是在discussion部分中引用的被撤稿的参考文献~” 还有一些研究者认为,引用撤回文献的叙述性综述——描述一个领域研究现状的文章——不一定会使原文失效。但如果被系统性回顾或元分析评估的研究被撤回,那么为了保持文献的最新,回顾结果需要重新计算。 现如今,已经有学者关注:大量引用了被撤稿的研究但自身尚未被撤稿的论文…。 可见,即便是在学者间,对如何处理这个情况存在分歧,且很麻烦~~~。麻烦期刊,麻烦作者,麻烦科研学术数据库…。 处理这种情况,真是个大大的工程!或许“水至清则无鱼”? 目前,还没有针对此种情况的一些明文规定…或许是“难得糊涂”?但是,鉴于学术科研界的严谨,好像也是需要处理这么个情况的~~~阅读此文的你,怎么看?! PS:发表前,还是要仔细查阅引用的参考文献是否已被撤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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