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红塔银行迎来新任董事长 农行系高管胡文剑任职资格获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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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经一年半的管理层空缺期,云南红塔银行正式迎来新任掌舵人。来自农业银行系统的资深高管胡文剑,其担任该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已获监管部门核准。

作为一家具有烟草行业背景的商业银行,红塔银行的股权结构备受关注。根据该行2024年年报信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其第一大股东、第二大股东及第五大股东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直接或间接控股的子公司。

红塔银行前任董事长李光林的职业生涯与烟草系统紧密相连。值得注意的是,在2024年初卸任董事长一职一年多后,李光林于2025年4月因涉嫌受贿罪及违法发放贷款罪被司法机关提起公诉。

农行系高管胡文剑执掌红塔银行

9月11日,云南银保监局对外公布了一则重要批复,正式核准胡文剑担任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的任职资格,该批复文件的落款日期为9月8日。自前任董事长李光林去职后,红塔银行董事长职位已空缺较长时间。

胡文剑此次出任红塔银行董事长并非毫无预兆。据云南省银行业协会官方公众号6月10日发布的活动报道,6月6日上午,一场以绿色金融服务实体经济为主题的调研座谈会在云南红塔银行总行举行。当时,胡文剑已以红塔银行党委书记的身份致欢迎辞,副行长李波则主持了会议。该公众号的认证主体为云南省银行业协会。

上述公开信息表明,早在2025年6月,胡文剑便已开始担任红塔银行党委书记职务。此次随着董事长任职资格的正式获批,胡文剑已全面执掌红塔银行,同时担任党委书记与董事长职务。

综合媒体公开报道及可查资料显示,胡文剑出生于1972年,在加盟红塔银行之前,其职业生涯主要在中国农业银行系统内发展。2013年3月,他获核准担任农业银行辽宁省分行副行长,此后调任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副行长。直至2025年5月,胡文剑仍以中国农业银行山西省分行党委委员、副行长的身份公开出席相关活动。

前任董事长李光林涉罪被公诉

公开信息显示,红塔银行首任董事长李光林是烟草系统的资深人士,目前已因涉嫌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依法提起公诉。

根据可查履历,李光林出生于1964年,2016年11月获核准成为红塔银行董事,同年12月进一步被核准担任董事长职务。红塔银行年报曾披露,在担任该行董事长期间,李光林同时还担任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等职。2024年1月,时年60岁的李光林从红塔银行董事长岗位上卸任。

在加入红塔银行之前,李光林的职业生涯长期扎根于烟草行业,历任云南省烟草公司财务处副处长,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等多个重要职务。

李光林的违法违纪问题已进入司法程序。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网站4月发布的消息,日前,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原党组书记、局长、总经理,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光林涉嫌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一案,经辽宁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丹东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高检网发布的信息详细指出,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保障了被告人李光林的各项诉讼权利,对其进行了讯问,并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的起诉指控内容显示:2006年3月至2023年12月期间,被告人李光林利用其先后担任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红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以及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云南省烟草专卖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以及利用本人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发放贷款、项目开发、职务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同时,其还存在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且数额特别巨大的行为,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红塔银行的“烟草系”股权背景

从股权构成来看,红塔银行具有鲜明的“烟草系”背景特征。

红塔银行2024年年报详细披露了其前五大股东情况: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合和集团”,持股比例19.99%)、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下称“中烟云南”,持股比例18%)、云南省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14.67%)、昆明产业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股比例14.52%)、中国双维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双维投资”,持股比例10.34%)。

通过股权穿透分析可以发现,上述前五大股东中的合和集团、中烟云南以及双维投资,其实际控制人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

具体而言,企业信息查询平台显示,合和集团的股东构成包括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塔烟草”,持股75%)、红云红河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红河烟草”,持股13%)、云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云南中烟工业”,持股12%)。进一步穿透股权结构,红塔烟草、红河烟草及云南中烟工业的最终控制方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此外,中烟云南与双维投资则均为中国烟草总公司100%直接控股的企业。

据此计算,截至2024年末,中国烟草总公司通过其控股企业对红塔银行的合计持股比例已达到48.33%。

红塔银行官方网站介绍,该行的前身为成立于2006年5月26日的玉溪市商业银行。2015年,在成功引入云南合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烟草总公司云南省公司等多家企业法人投资入股,并向原有在册股东定向增发股份后,原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云南监管局于2015年12月21日批复同意玉溪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云南红塔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云南红塔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