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制菜国家标准解读:六部门联合发文明确定义及监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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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预制菜的食品安全与行业规范成为社会关注焦点。针对消费者普遍关心的"预制菜究竟是什么"这一问题,国家相关部门早在2024年就已出台专项文件,对预制菜的科学定义、品类边界及监管措施作出明确规定。

权威定义:预制菜的三大核心特征

2024年3月21日,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农业农村部等六部门印发《关于加强预制菜食品安全监管 促进产业高质量发展的通知》,首次从国家层面明确:预制菜(也称预制菜肴)是以食用农产品及其制品为主要原料,可添加或不添加调味料,严禁使用防腐剂经工业化标准加工(含搅拌、腌制、滚揉、成型及热加工等工艺)制成,配套或不配套调味料包,在规定贮存运输条件下销售,需经加热或熟制处理后方可食用的预包装食品

品类边界:三类食品明确排除在外

《通知》特别厘清了不属于预制菜的产品范畴:

从加工工艺看,仅经清洗、去皮、分切等初级处理的生鲜净菜属于食用农产品,不在预制菜归类范围

从产品属性看,速冻面米制品、方便食品、盒饭、盖浇饭、馒头、糕点、肉夹馍、面包、汉堡、三明治、比萨等主食类产品均非预制菜

值得注意的是,连锁餐饮企业中央厨房自制并向门店配送的净菜、半成品及成品菜肴,需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标准,但此类餐企内部流转产品不纳入预制菜管理

《通知》强调的"加热或熟制"食用要求包含两层含义:

加热指对已熟制产品的食用前复热过程,熟制则指对未完全加工产品的二次烹饪过程,两者共同构成预制菜区别于即食食品的关键特征。

即食类食品及可直接食用的蔬果沙拉等凉拌产品,因无需加热或熟制,均不属于预制菜范畴

全链条监管:筑牢食品安全防线

为规范行业发展,《通知》构建了多维度监管体系:在生产环节,要求企业严格落实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和食品添加剂管理;在市场准入方面,将完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实施分类许可管理;监督检查将重点覆盖原料采购、生产加工、冷链贮运等关键环节,通过监督抽检与风险监测形成闭环管理。

餐饮端明示制度保障消费者权益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知情权规定,针对公众关切的餐饮企业预制菜使用问题,《通知》特别要求建立餐饮环节预制菜使用明示制度,明确餐饮服务提供者需主动公示预制菜产品信息,确保消费者充分行使选择权。

防腐剂禁令:基于三重考量

市场监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政策解读中指出,预制菜禁用防腐剂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一是契合消费者对菜肴"零防腐剂"的消费预期;二是当前行业已普遍采用冷冻冷藏、高温杀菌等技术,通过工艺控制即可实现保鲜,无需依赖防腐剂;三是推动企业强化全链条温控管理,通过严格执行冷冻冷藏标准保障产品安全。

本文来源:央视新闻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