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于9月29日发布消息,黑龙江省纪委监委透露,经省委批准,已对黑龙江省科学院前党组成员、副院长曾祥俊的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完成立案审查调查。
调查发现,曾祥俊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丧失,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安排可能影响公务公正的宴请;违反组织原则,未如实报告个人事项,在组织询问时隐瞒实情,利用职权在人员录用和职称评定中为他人谋利;廉洁底线崩溃,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资金,从事营利活动,侵占公共财产;滥用权力,违规干预项目立项评审;贪婪无度,将公权用作谋私工具,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物。
曾祥俊的行为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仍不收敛,性质恶劣,影响极坏,必须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曾祥俊开除党籍处分,取消其相关待遇,收缴违纪违法所得,并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涉案财物一并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