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玉渊谭天
9月10日,中国政府正式宣布批准设立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这一举措标志着我国在南海海域的生态保护与主权管辖工作进入系统化推进的关键阶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法定程序: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立需由所在省级政府或国务院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评审委员会科学评审,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协调并提出审批建议,最终报国务院批准设立。
作为海南省三沙市管辖海域,黄岩岛自然保护区的设立申请由自然资源部依法提报,经国务院正式批复,完全符合我国法律法规规定。

△国务院关于新建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批复
这一里程碑事件标志着中国在南海的治理工作从应急处置向常态化、精细化管理转变,开启了生态保护与主权维护协同推进的新篇章。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功能在于保护珍稀濒危物种及其栖息地、维护典型生态系统完整性。据生态环境部最新数据,截至2022年8月,我国已建立474处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形成了覆盖陆海全域的生态保护网络。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明确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区域应当建立自然保护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中关于自然保护区的部分规定
黄岩岛及其周边海域拥有全球典型的热带珊瑚礁生态系统,生物多样性极为丰富。
该海域已记录的109种造礁石珊瑚全部属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其中41种被列入《世界自然保护联盟濒危物种红色名录》近危物种,14种被列为易危物种,生态保护价值突出。
黄岩岛独特的珊瑚礁地貌与丰富的海洋资源,为绿海龟、波纹唇鱼(苏眉鱼)等珍稀海洋生物提供了关键栖息地,同时也是金枪鱼等重要经济鱼类的洄游通道和觅食场所,对维护南海生态平衡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结合其重要的地理位置,黄岩岛自然保护区的设立对于捍卫国家领土主权、保障海洋生态安全、推进南海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战略意义,亟需实施特殊保护措施。

△中国黄岩岛
据了解,新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将重点推进以下管理工作:
一是设立专门管理机构,配备生态保护、海洋监测等专业技术团队,全面开展自然资源普查建档、生态环境动态监测、珍稀物种保护等基础工作。
海洋政策研究专家张晏瑲教授指出,相关部门将联合高校、科研院所组建专项科考团队,对黄岩岛海域水文特征、珊瑚礁生态系统进行系统性调查,建立生态数据库,实施常态化污染风险监测。
二是实施严格的出入管理制度,规范人员活动范围与行为准则。
在国务院批复文件发布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已同步公布保护区的精确地理范围、面积及功能区划方案。

△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功能区划图
其中,外籍人员进入保护区的,需分别经环境保护、海洋、渔业等主管部门按职责权限审批,确保生态安全与管理规范。
三是强化治安保障体系,保护区所在地公安机关将根据管理需要设立警务机构,负责维护辖区治安秩序和生态保护执法工作。

△中国黄岩岛
历史数据显示,黄岩岛周边海域曾多次遭受菲律宾渔民的破坏性捕捞活动,包括使用氰化物毒鱼、炸鱼等非法手段,导致珊瑚礁大面积退化,生物多样性急剧下降。
2024年5月,菲律宾渔民曾非法进入黄岩岛潟湖作业,并倾倒生活垃圾与渔业废弃物,严重破坏海洋环境。
新建自然保护区的立体监管体系将有效遏制此类生态破坏行为,为南海生态修复提供制度保障。
值得注意的是,中方宣布设立保护区后,菲律宾方面随即表示"强烈抗议",再次暴露其在黄岩岛问题上的错误立场。事实上,中国在黄岩岛的系列治理行动需置于南海整体治理框架下审视其战略意义。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施余兵分析指出,中国在黄岩岛的治理实践已从早期的军事戒备、执法维权,发展为当前的生态保护、科学管理多维度协同模式,体现了治理主体多元化、治理手段精细化的显著特征。
2024年7月,生态环境部发布《黄岩岛海域生态环境状况调查评估报告》;同年11月,我国正式公布黄岩岛领海基线;2025年9月,批准设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形成了科学评估-主权宣示-生态保护的完整治理链条。
多部门协同参与黄岩岛治理,标志着中国南海管理体系正逐步实现从应急响应向系统治理的转型升级。
当前,部分域外国家与菲律宾相互勾连,蓄意炒作南海议题,试图破坏地区和平稳定。但中国始终坚持通过主权宣示、常态化执法、生态治理等和平手段稳步推进南海管理,不断夯实管辖基础,有效避免了地区局势升级。
在此过程中,中国人民解放军、海警、生态环境部门等各司其职,构建起维护国家主权与海洋权益的综合保障体系。
黄岩岛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设立,不仅是中国履行生态保护国际责任的具体行动,更释放出明确信号:
中国南海治理战略已成功实现从"被动应对"向"主动规划"、从"主权维护"向"可持续发展"的历史性转变。